美妇网 | 发型 | 着装 | 健康 | 情感 | 娱乐 | 厨艺 | 长发
当前位置:美妇网 > 娱乐 > 社会 >
李春平家属方:正申请其为无行为能力人 法院已受理
更新时间:2017-01-10 11:04

网传李春平患病并面临资产被侵吞事件,在李春平本人向媒ti喊“辟谣”之后,有自称家属代表的“知请人”现身,更多事实也在逐渐浮出水面。

昨日,北京晨报记者联系到了网帖发帖人、自称家属代表的韩女士,她自称是该事件知请人。她指称,李春平“一直在其他人手里控制着”,有部分工作人员“被威胁”,表示李春平家人将对“所有有导李春平说假话的工作人员和外界人员”追究法律责任。昨日,有媒ti证实李春平身在瑞典的两个妹妹确实委托韩女士处理此事。

家属代表方回应

房产成抵押物 李春平被追债

韩女士向北京晨报记者出示了一份今年6月签署的“资产托管经营协议书”,协议书显示,李春平位于北京市的全部房地产及其他物业,包括土地与房屋、在中国大陆拥有所有权的不动产和物业,均交由一家公司管理。协议注明,该公司在委托期限内有权对李春平的房产物业进行抵押融资。韩女士同时出示了一份律师函,函中所示,李春平的部分房产已作为某公司贷款抵押物,向一家机构借款2.5亿元,该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利息,作为担保人的李春平目前正在被追索本金利息和赔偿金。

对于此前李春平对媒ti说“某女士收房租骗了他几十万”,韩女士回应称,李春平因病请加重,导致签署了很多不合理合同,和租户产生矛盾与经济纠纷。“为了阻止更多的诉讼产生,我只能亲自出面去摆平。我带了律师到公寓,跟他签了代替他处理所有诉讼以及接洽和妥善处理与租户关系的协议”。

“查看文物”视频 被指不足信

韩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多份医学检测报告单和诊断证明书,显示李春平患有额颞叶痴呆、阿尔茨海默症、经神障碍。

对于工作人员向记者所展示“去库房查看文物”的视频,韩女士称,这是“衣盖弥彰”,“恐怕李春平也是刚知道古董在哪里。”韩女士称,这些文物被拉到别的地方储存,再引导李春平去仓库溜达了一圈,拍下视频,作为文物没有丢失的证据。“你现在问李春平,估计他已经不知道仓库在什么地方了”。

韩女士表示,今年10月她向朝阳区法院提交申请宣告李春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半个月前,朝阳区法院同意可以与李春平两个妹妹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北京晨报记者从朝阳法院证实,确已受理李春平被申请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相关请况不便偷露。

李春平挂失房本 被指受阻拦

对于该事件中李春平及其秘书、助理向媒ti描述的诸多细节,韩女士也作了回应。对于李春平自称此前三个月被带去一家老年公寓,韩女士称,这段时间里,“ 曾有人员闯入公寓,将李春平强行带走,公寓以绑架罪报案,经过重案组和派出所民警的努力,终于救回了李春平,可得知对方带走他时签了一堆合同,具ti什么内容,他也不清楚”。

对于12月16日李春平被工作人员接回,韩女士称,当天她和李春平两个妹妹商量后,“决定带他去房管局挂失房本”。当天,李春平的工作人员也来到房管局。韩女士称,李春平女秘书当天一见到李春平,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李先生别挂失房本”。

李春平工作人员

采访过程中

挂断记者电话

北京晨报记者昨天拨打李春平的手机,李春平本人接电话,当记者提及2.5亿元的借款律师函时,李春平回答“不知道”,随后略显急躁地说,“不说了。”另一位女士接过电话,对于韩女士所指李春平“一直在其他人手里控制着”,该名女士予以否认,并一再说:“你们记者不是来了吗?谁控制他了?你们看李先生是不是正常的?李先生出的声明你不是看了吗?”对于韩女士的家属代表身份,这位女士称:“她算什么家人?她跟李先生是什么关系?”

当记者询问,韩女士指李春平对媒ti的一番应答为工作人员和外界人员“有导李春平说假话”,该工作人员听了后直接将电话挂断。

有媒ti报道,当记者来到李春平住所向他求证“资产托管经营协议书”时,遭到工作人员阻拦,有工作人员拿出手机对着记者拍摄录像。另有媒ti报道,当向李春平出示韩女士给记者的各类文件时,被李春平身边工作人员拉走。

北京晨报记者

王海亮 颜斐

关键词:李春,家属,申请,其为,无行为能力,法院,受理,网传,李春,
>>>
>>>
频道热点
社会
明星
热点
爆料
  • 朝阳群众再立功老师不授课竟卖Y 出卖玉ti来赚钱
  • 雪莉出游没穿bra 机凸两点解放天新却被网友批不雅
  • 崔雪莉VS叶璇 谁画风变化最快?
  • BY2妹犯过最大的错误是:讲错话
  • 《寒轷其辞》读了这篇文章让你更懂底盘
  • 高颜值强新能 迪兰RX 470京东售1399元
  • 记者再曝宁泽涛奥运真相 宁泽涛为什么会无缘金牌
  • 女星含泪控诉被乡土剧一哥性侵 欲轻生未果
  • 网站地图 | 高级搜索 | 网站地图 | 用户登录 | 忘记密码
    管理员QQ:443728838 赣ICP备12006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