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妇网 | 发型 | 着装 | 健康 | 情感 | 娱乐 | 厨艺 | 长发
当前位置:美妇网 > 娱乐 > 社会 >
11岁男孩骑ofo被撞亡 ofo共享单车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7-03-29 10:14

  3月26日,一名骑自行车的四年级男孩被大客车碾压后身亡,该男孩未满12周岁。有目击者称,男孩骑行的为黄SEofo共享单车。

  发生在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的这起惨剧再次引发社会对于共享单车使用问题的关注。这也是目前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此前,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在共享单车团ti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也明确,12岁以下儿童严禁骑共享单车。

  无论是家长还是第三方,对于给予小学生驾驶单车便利的人,其完全应当预见把自行车交给一个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使用者,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及现实危害。事故中涉及的责任主ti是复杂的、多方的,既包括单车的所有者,也包括提供单车的提供人、未成年人的监管者以及交通事故的肇事方、路口的施工单位等。

关键词:11岁,男孩,ofo,撞亡,共享,单车,有责任,3月,26日
>>>
>>>
频道热点
社会
明星
热点
爆料
  • 中国女生日本卖Y,万名堕落女留学生被雇佣卖Y混迹SE请场所
  • 名校硕士贪小利涉走私37颗钻石 案值1.03亿元
  • 迪丽热巴代言卓诗尼
  • 沙溢曾经也是小鲜肉 书生造型清秀逼人
  • 浙江倡导文明节俭婚礼 首届“浙江好婚礼”探寻新型婚俗
  • 各地再迎节后返程高峰 交通部门多举措应对保障畅行
  • 吴宗宪爆料某一线男星劈腿四女 众男星纷纷躺枪
  • 马蓉闺蜜卷老公家产逃跑了 疑马蓉出谋划策
  • 网站地图 | 高级搜索 | 网站地图 | 用户登录 | 忘记密码
    管理员QQ:443728838 赣ICP备12006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