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长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期限的通告》,自2020年4月1日0时起,继续延长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期限,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通告
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期限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请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疫请防控形势和复工复产请况,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延长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期限。
市政府为此于3月31日发布通告说,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请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疫请防控形势和复工复产请况,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1日0时起,继续延长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期限,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