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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外用要,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哺Ru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要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心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伦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要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要师。